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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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是成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中華民國用來接收與統治台灣的「特別行政組織」。於1945年9月1日正式成立的這公署,只維持短短的不到兩年壽命。不過在此短暫統治台灣期間,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還經歷了影響後世甚鉅的二二八事件。 [编辑] 成立1943年開羅會議中,同盟國確定戰後台灣歸還中華民國。1944年4月在重慶的中華民國政府,委由中央設計局設立「台灣調查委員會」,並任命陳儀為主任委員。該調查委員會對當時日治下臺灣的經濟、政治、民生、軍事等各方面作出頗為詳細的調查。 戰後,設於重慶的國府對於如何接管台灣有兩派意見,一派建議完全與進駐其他「淪陷區」相同,設立「台灣省」。另一派則主張在台設立擁有軍警等特別公權力的「特別行政區」。最後當時的中國領導者蔣介石先生採納陳儀《台灣接管計劃綱要》中的意見,設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就此,接收台灣就由該公署負責,而全部公署行政人員初定為2000名。
陳儀。歷史首任的台灣行政長官,也是唯一。
[编辑]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沿革
[编辑]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簡介與特色行政長官公署係屬一種暫時性組織,目的在接管台灣時,求得事權統一,接收完整。(台灣年鑑民國35年卷)因此,其組織沿習原有台灣總督府舊有官署組織之處甚多。其行政公署,除設行政長官外,還有民政處,教育處,會計處,工礦處,農林處,交通處,及台灣省專賣局,台灣省法院等相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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